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充实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充实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到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职位为:县商务中心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3名,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10名,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1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县城市管理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7名,共计40名。 报考人员须是郏县机构编制管理台账登记的自收自支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等专业工作人员),被录用后,转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心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三)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有特殊规定外,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行政处分或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宣传贯彻《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动员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 报名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选调报名表及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在郏县政府网站公示的公开选调实施方案附件中下载; 4.报考人员每人交信息采集、笔试考务费60元; 5.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报名所需材料由推荐单位收集整理,统一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