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省公安厅批准,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名,其中琅琊分局13名,南谯分局15名,经开分局10名,苏滁分局10名, ...
经省公安厅批准,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名,其中琅琊分局13名,南谯分局15名,经开分局10名,苏滁分局10名,全椒县局30名,来安县局50名,天长市局20名,定远县局50名,凤阳县局35名,明光市局10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附件:附件1: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二、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地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县市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报考琅琊分局:琅琊分局信访办办公室 (2)报考南谯分局:南谯分局龙蟠所户籍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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