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医改办、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 ...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医改办、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邀请市人社、纪检监察、编办、财政、卫健等部门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