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增强我镇村级后备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现公告如下:一、招录人数招考村级后备干部12名。按招考人数不低于1:2组织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按实际报名 ...
为进一步增强我镇村级后备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考村级后备干部12名。按招考人数不低于1:2组织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按实际报名人数的二分之一确定招考人数。 二、招录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二)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爱村级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 (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五)有一定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六)红庙镇户籍或红庙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适应岗位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7年11月2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上年龄条件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八)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九)在村锻炼3个月以上、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身份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分,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十)放宽条件 退役军人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行政撤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近三年有信访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政审考察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 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红庙镇党建办公室(镇政府一楼)。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为本地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配偶为红庙镇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红庙镇常住人口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并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领取《准考证》:12月11日—12月12日,报名者必须本人凭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各100分。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注重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时事政治、乡村振兴、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案例分析等。笔试时间定于12月13日,考试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语言表达、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村后备干部岗位的适应程度。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按笔试、面试6:4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绩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由红庙镇党委组织实施,公安、纪检、综治等部门参加,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等。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定岗锻炼 选岗定岗,根据高分优先选择。所有新录用后备干部聘用期暂定一年,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间给予2575元/月误工补贴,试用合格后,享受村级后备干部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红庙镇党委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红庙镇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研究。 咨询电话:0553-6120110(党建办公室) 联系人:郑晓芝(18315327695)张子健(18815532796) 中共无为市红庙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