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工作需要,黄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58 ...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工作需要,黄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黄山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公安事业,服从组织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文身等;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7.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黄山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黄山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或曾被黄山市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止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3年9月及以后)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的。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srskp.pzhl.net/index.php),选择相应考试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时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5年9月23日12:00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3日17:00前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标准为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9月26日9:00后从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5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设在黄山市屯溪区,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项: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子女,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役军人,均可加2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项的仅加1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期间(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证书、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黄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进行核验,如不能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在黄山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huangshan.gov.cn)和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统一发布。为确保新招聘辅警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40分(含)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黄山市公安局网站、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打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蓝)照片3张等材料。提供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结合此次招聘岗位确定测评项目与标准,具体为:①纵跳摸高,男子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230厘米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3次;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小于等于4分35秒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4分30秒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1次;③10米×4往返跑,男子小于等于13秒4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14秒4为合格,测评次数最多2次。 2.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体能测评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有关事项详见后续公告。 (五)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为平衡不同面试组考官评分尺度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在此次面试过程中,同一岗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6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六)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 1.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结束后在黄山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岗位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单位下一次招聘截止。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黄山市公安局网站、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公告,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0559-2323031 监督电话: 0559-2323021
附件: 黄山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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