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苏州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岗位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2018年苏州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岗位表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委所属7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专业人才12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2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12月12日9:00—15:00,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苏州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处(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