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了解掌握社会民意,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合理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淮阳县社情民意调查受理中心,现因工作需 ...
2018周口淮阳县社情民意调查受理中心招聘22人公告【2】
五、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有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聘用人员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连续2年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9、不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他情形。 六、本公告最终由淮阳县社情民意调查受理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淮阳县监察委监督电话:2664810 淮阳县人社局:2667618 淮阳县社情民意调查受理中心领导小组 2018年 3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