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罗山县公安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对象为男性15名(其中退伍军人7人、大中专毕业生8人),女性5名。(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 ...
根据工作需要,罗山县公安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男性15名(其中退伍军人7人、大中专毕业生8人),女性5名。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20周岁至28周岁(1990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5、具有信阳户籍;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须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罗山县公安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协勤人员报名表》两份,可登录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考试费每科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形成差额即可。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 四、体能测评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形成差额即可。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 退伍军人(男性)和大中专毕业生(男性)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二者可相互调剂,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