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 ...
六、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满分100分。各占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未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进入复试),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郏县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