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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公告

2026-5-9 09:10 42

摘要: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 ...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岗位表“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学历学位条件: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本科生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专业条件: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部分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方向证明。


(五)部分岗位要求四证合一,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6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六)落实上级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七)2026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历届毕业生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考察不满足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48小时至5月21日16:00前登录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5月22日12:00前通过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缴费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0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6年5月28日-5月30日登录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科目见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拟定于5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时间,届时将提前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ahhfsy.cn/)、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进行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的所有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6)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底取得规培证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个人承诺书;


  (7)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8)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9)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ahhfsy.cn/)、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通知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依然一致,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ahhfsy.cn/)、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注:编外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派遣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企业养老保险。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需在2026年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三)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3659773/62631186(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3659625(纪检监察室)


报名技术咨询:0551-65350203


  (五)查询网站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ahhfsy.cn/)


    人事人才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qcwy.pzhl.net/) 






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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