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医院简介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占地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 ...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占地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60张,年门诊量近8万人次,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8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9人,高级职称5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7人,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名,“江淮名医”1名,“诗城名医”1名,市级专科首席医疗专家1名,市级优秀青年医疗卫生人才1名。近三年成功申报或结题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6项,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9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2日,(8:30-11:30,15:0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19办公室(雨山区太白大道2150号,马鞍山市青年创业园1栋3楼)。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2:1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或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核 1.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群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面试人选时,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招聘群公布。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3)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在招聘群中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在马鞍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招聘群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5-3101895(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室) 咨询电话: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