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用人单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和要 ...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条件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自律意识,责任心、纪律性强;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岗位要求; 5.有亲和力,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6.“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101岗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车习惯,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地图导航操作;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符合驾驶员岗位就业要求;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 4.无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等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和纪律意识;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2019年2月18日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9:00至2月2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月24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2月25日12: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缴纳考试费用,其中,报考101岗位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报考201-205岗位的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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