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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30 12:35 2524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庐江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庐江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共招聘10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庐江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1110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将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目前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以及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及报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110900114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其中涉及学历、年龄等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2117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2118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开考比例为N+1的,N为招聘计划数),缴费人数不足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人员,可在2022119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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