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现将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所)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所)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在2021年度蒙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 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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