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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招聘5人公告

2020-10-13 11:30 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1566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名。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0月12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 10月2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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