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从原来的一万一千余字增加到一万三千余字,从原来的十三章七十一条修订为十二章六十九条……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 ...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织密制度防范笼子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也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比如,增加“凡提四必”、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要求;在“讨论决定”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明确提出不准“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落实总书记要求,必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只有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功夫下深做足,使干部队伍成为“一池清水”,择优而任才有可靠基础。 这些修改表明,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延伸了从严选拔的链条,织密了制度防范的笼子,完善了严格把关的措施,强化了选人主体的责任,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