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充实人才队伍,经南京市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浦口区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4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应 ...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考试试题由专业机构负责出具。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及综合能力。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1岗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02、03、04、05岗位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当场出具,并于面试结束后,对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进行公示。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该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于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实际录用人数不足计划拟聘用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录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月薪不低于5000元,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及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4、025-84761069。 点击下载》》》 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