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需要,需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经批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需要,需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经批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计划68名(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裕安区、金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在以上“三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2000年11月30日至198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伍士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5、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