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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位补录127个公告

2018-9-6 17:58 541

摘要:  2018年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 ...

2018年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8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7届、2018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8年全市计划补录基层特定岗位127个。其中:市本级16个,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5个,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12个,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1个,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11个,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26个,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25个,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21个,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10个,岗位代码08009。

  三、补录程序

  2018年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20日至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缴费。同时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10月中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11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考生在报名时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中下旬,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拟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上岗

  笔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后期若有基层特岗流失人员,在当年度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补录程序自行组织补录。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附件:

  1.2018年滁州市本级及县(市、区)补录基层特定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滁州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滁州市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7850(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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