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8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特 ...
四、面试 1、面试名额: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通过笔试,应聘勤务辅警的人员通过体能测评,应聘特殊岗位人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警辅处。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局政治部警辅处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简表。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别提示: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是由政治部警辅处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南京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