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大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大观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8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区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定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书,人员由区城市管理 ...
根据大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大观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8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区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定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书,人员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协管员8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能够适应长期从事边远乡镇地区辅助城管执法、夜班应急等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软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能够熟练驾驶汽车和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明资料及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填写《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玉琳路65号) 4、报名联系方式:0556—872680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试考核程序中发现报名人员资格存在问题的,可随时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条件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规定的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人员名单。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对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就在大观”公众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定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书。 五、人员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应聘者经择优录用后,基本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与前期已派遣到城管局工作人员相同,年底绩效奖励等根据工作能力水平、业绩表现及参照大观区相关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和各种关系实行人力资源派遣社会化管理模式,即被聘人员与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派遣定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书,由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派遣到区城市管理局从事相关工作。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报酬的90%。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由大观区城市管理局、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观区城市管理局:0556-5991281 区劳务派遣中心: 0556-8726805 大观区城市管理局 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