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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宣城宣州区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2024-4-16 18:04 316

摘要: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 ...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2名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对于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适当放宽。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符合宣城市教育人才分类E类以上层次的教育人才(见附件2),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

本次引进公告及后续有关环节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专题——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宣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5月14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4.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5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缴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的标准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考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5月17日17:00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本人为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为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附件3),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原件;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前往宣州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政务中心北楼906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专业测试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能证明本人学籍信息的材料,并现场填写“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已修完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承诺。

(四)专业测试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R2422-R245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由区教体局制定并报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将于专业测试前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2024高层次人才引进栏上公布)。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R2401-R242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区外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 招考专题——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二)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宣州区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三)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纳入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

七、有关事宜

1.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0563-3029803(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46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宣城市教育人才分类目录

3.2024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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