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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乡新华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2016-10-31 14:37 543

摘要:   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乡新华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新乡新华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0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新乡新华医院2016 ...

 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乡新华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新乡新华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0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新乡新华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www.wbq.gov.cn/)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新乡新华医院人事科。(新乡市中同大街449号新华医院八楼西)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医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两级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交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科30元,两科共计60元)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情况将通过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新乡新华医院人事科退回本人考务费。

  根据新华医院实际,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需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服务期满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由区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卫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服务期满聘用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免交考务费。

  4、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权重30%);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内容为各个招聘专业及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权重7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华医院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卫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须在2016年11月11日前到新华医院人事科(新乡市中同大街449号新华医院八楼西)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前三天如有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区别情况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一是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是工勤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操作;

  三是专技岗位,采取专业命题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命题答辩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www.wbq.gov.cn/)。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后因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华医院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他信息将及时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b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应主动沟通协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2074821(新华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373-2826096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新华医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新华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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