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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经历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经历时间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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