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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2023-3-24 19:08 389

摘要:  根据《滁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滁州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一)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职 ...

根据《滁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滁州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

职位范围:乡镇(街道)职位、部分县直机关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时间:3月27日  下午2:00—5:00;

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

(二)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

职位范围:除第一阶段外其他所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时间:3月30日  下午2:00—5:00;

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所有报考者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均需一份复印件留存)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和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如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总支、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7.报考面向残疾人的职位,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体能测评(加试)

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后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3日。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通知书。

因报考者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须加试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加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一)缴费确认

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3月29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3月30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加试)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符合面试条件(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他职位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3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二)面试时间及通知书打印

1.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面试时间为4月7日—9日、第二阶段面试时间为4月21日—23日。

2.面试通知书打印

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5日9:00至9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19日9:00至2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三)面试方法

第一阶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第二阶段行政执法类部分职位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具体职位另行通知),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在资格复审前主动向资格复审部门提出。

3.后续考录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了解并保持电话通畅,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附件: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择业期内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承诺书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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