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7月11日我单位组织了笔试分数核查登记工作,有1名考生申请查分。经重新核查,准考证号202206263609的考生成绩无误,与网上公示成绩无异。根据《长丰县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 ...
2022年7月11日我单位组织了笔试分数核查登记工作,有1名考生申请查分。经重新核查,准考证号202206263609的考生成绩无误,与网上公示成绩无异。 根据《长丰县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三、考生须知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网上打印资格审查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明)材料的;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疫情防控须知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安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551-66671050 附件: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