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市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5名,详见《市二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 ...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5名,详见《市二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招聘公告在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whsph.com/)发布。确因报考人数过少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内容和理由,并通过同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更正公告。
三、招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规培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以及确保取得规培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市卫健委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于5月25日下午17:00后在市二院官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6日下午16:30前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岗位取消或核减同时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31日前凭缴费收据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办理退费,逾期视为放弃。 (三)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6月11日下午15:00前在市二院官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照2:1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11日15:00-17:00(逾期视为放弃),缴费确认地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教育培训中心一楼。缴费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在市二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二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四、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二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3909556、3909096(市二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09008(市二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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