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拟计划为绩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4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 ...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拟计划为绩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4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辅警工作; 2、绩溪县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被绩溪县公安局辞退的辅警。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特殊情形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公安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报考辅警的,笔试成绩加3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明或其他笔试成绩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需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绩溪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工作室(锦屏路16号)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0分)及写作(4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总成绩(40%的笔试成绩+60%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先体检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县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具体事项的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563-8152860转3811或3813(绩溪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373023(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8(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