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镇、村级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2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持有《就业创业证》 ...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px/gsgg1/list.s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安排在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工作,招聘人员的业务工作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指导,工作地点在各行政村的,办公场所由各村负责。 四、工资待遇 镇(街道)、社区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村级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1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沛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0516-89677708 0516-89675829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附件2:2019年沛县招聘镇、村级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3:报名登记表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沛县招聘镇、村级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x.gov.cn/px/gsgg1/201910/29078d0a6d4342d2b77f66e1914076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