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2019年我市文体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2019年我市文体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9日至2001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5. 户籍不限;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7.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1. 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22日,08:30~11:00;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2号(广电大厦)10楼1009办公室。 2. 电子邮件报名 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22日。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E- mail:zjgwtglj2019@163.com。 (二)报名材料 1.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张家港市文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体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1张,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请提供电子证件照。 2.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推荐表》复印件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 社会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5月22日前取得。 4. 报考09教练员岗位的还需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本人所训队员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运动员注册证、能证明成绩的地市级以上体育部门认定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或其他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资格证书(件)须于2019年5月22日前取得。 5. 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可先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复审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1. 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作报名成功,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书》。 2. 电子邮件报名考生的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通过初审的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2号(广电大厦)1109组织人事科。通过资格复审的,视作报名成功,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3. 开考比例为3: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 笔试成绩当天上午在考试地点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